常常聽到「競爭力」這個詞,強調高度競爭社會中人必須具備專業能力,才不會被社會淘汰。當封建階級制逐漸消弭,個人的社會地位不再來自血統、倫理與世襲,而是自身的能力時,個人競爭力就成為不可或缺的能力,知識、技術、領導統御能力都非常重要。
我們解放舊階級的同時,也在劃分新階級:依照每個人的專業能力,依照他對社會貢獻度的多寡,給他不一樣的薪水與社會地位。這當然是進步的,增加階級流動的可能性,比起過去世襲制度,更能夠肯定個體的獨特價值,鼓勵每個人充分發揮自己的特色與專長,往更高的階級流動。只是,競爭力是如何形成?擁有哪些能力,算是我們定義的競爭力?
擁有高超的專業技術?能賺更多的錢?能對社會有更多貢獻?
對社會有貢獻當然是好的。但是如此,也形成了功利至上的價值觀,對社會毫無貢獻的人,則被排除在美好生活的願景之外。
我們必須理解到,有些人在社會上無立錐之地,並不完全是他自己願意的。社會有太多先天的不公平。
民主社會是共業共擔,表揚、肯定少數傑出人才的同時,要記得他們是幸運的,我們是幸運的。
有些人成為人生失敗組,不是因為他不夠努力,而是他沒有受到公平的對待。
孜孜計較於個人付出多寡,不如去協力改善大環境的公平。
當代對競爭力的定義,不該是單一的、硬性的,否則只是在創造新的霸權而已。
提倡個體競爭力的同時,不要忘記,太過單一的價值觀,太過標準化的教育形塑,可能造成個體的萎縮與痛苦。
我們要的是有生氣的活人?還是有競爭力的機器人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