絳竹/青錢換酒/小竹子咬吸管。電腦版目錄戳【博客簡介】。行動版目錄戳【釵鈿墮處】或查看置頂。平時搞搞詩詞/歷史同人衍生/古風耽美/紅樓百合。所有活過的人物都有獨立的思想與生命,無論我的二次闡釋再如何生動,也無法真正代表他們。謹此聲明。
ᕕ ( . ᐛ ) ᕗ 溜了溜了。



自我介紹有兩個版本↓

【腐儒 ver.】
石鼓遺篇終隱淪,刀叢殘句竟誰陳。盤空硬語吟難曉,翡翠蘭苕寫未真。
莫哂英雄孤憤語,休欺才子耦耕身。案頭賸有雕蟲句,卻恥長揖拜路塵。

【腐女 ver.】
久負琴書我自知,同人何事更相疑。文從出世萌猶晚,書到今生廚已遲。
醉裡最憐遷客淚,醒時猶愧史臣詞。未妨笑我輕狂慣,若不輕狂枉學詩。

宋祁《新唐書·杜甫傳》校訂

▼校記

  原文錄自《新唐書》卷201。《新唐書》為歐陽修(1007-1072)、宋祁(998-1061)合修,《文藝傳》主筆為宋祁,字子京,安陸(今屬湖北)人,徙居開封雍丘(今河南杞縣),北宋文學家、史學家。與其兄宋庠齊名,時稱「小宋」。

  《新唐書·杜甫傳》將杜甫附於杜審言傳後,雖不似《舊唐書·杜甫傳》大段引用元稹撰述之墓誌銘,然先後引述杜甫文章〈進雕賦表〉、〈奉謝口敕放三司推問狀〉,篇幅亦不少,事蹟記載反不若《舊唐書》詳細。

  杜詩注家對杜甫事蹟之辨正,多已見於《舊唐書·杜甫傳》校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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▼體例

黑括號【】內為朱注。

中括號[]內為浦注。

白括號〖〗內為楊注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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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唐書本傳

  審言生子閑,閑生甫。甫,字子美,少貧不自振,客吳越、齊趙間。李邕奇其材,先往見之。舉進士不中第,困長安。

  天寶十三載,【獻賦在天寶十載,《新史》誤。】【竹按:獻賦當在天寶九載冬。詳下。】玄宗朝獻太清宮,饗廟及郊,甫奏賦三篇。帝奇之,使待制集賢院,命宰相試文章,擢河西尉,不拜,改右衛率府胄曹參軍。數上賦頌,因高自稱道,且言:「先臣恕、預以來,〖恕,預之父〗承儒守官十一世,迨審言,以文章顯中宗時。臣賴緒業,自七歲屬辭,且四十年,然衣不蓋體,常寄食於人,竊恐轉死溝壑,伏惟天子哀憐之。若令執先臣故事,拔泥塗之久辱,則臣之述作雖不足鼓吹《六經》,先鳴數子,至沈鬱頓挫,隨時敏給,揚雄、枚皋可企及也。有臣如此,陛下其忍棄之?」

  會祿山亂,天子入蜀,甫避走三川。〖三川縣屬鄜州。〗肅宗立,自鄜州羸服欲奔行在【竹按:行在,為天子離京後駐蹕之地】,為賊所得。至德二年,亡走鳳翔上謁,拜右拾遺。【竹按:當為左拾遺。】與房琯為布衣交,琯時敗陳濤斜,又以客董廷蘭,罷宰相。甫上疏言:「罪細,不宜免大臣。」帝怒,詔三司親問。宰相張鎬曰:「甫若抵罪,絕言者路。」帝乃解。甫謝,且稱:「琯宰相子,少自樹立為醇儒,有大臣體,時論許琯才堪公輔,陛下果委而相之。觀其深念主憂,義形於色,然性失於簡。酷嗜鼓琴,廷蘭托琯門下,貧疾昏老,依倚為非,琯愛惜人情,一至玷污。臣歎其功名未就,志氣挫衄,覬陛下棄細錄大,所以冒死稱述,涉近訐激,違忤聖心。陛下赦臣百死,再賜骸骨,天下之幸,非臣獨蒙。」然帝自是不甚省錄。

  時所在寇奪,甫家寓鄜,彌年艱窶,孺弱至餓死,因許甫自往省視。從還京師,【孺弱餓死,乃天寶十四載,自京赴奉先時事。若往鄜州家,則在至德二載,當以奉先詠懷詩正之。】出為華州司功參軍。關輔饑,輒棄官去,客秦州,[時亦因東都被兵,家毀人散之故。]負薪采橡栗自給。流落劍南,結廬成都西郭。召補京兆功曹參軍,不至。[此二句當在往依焉之下。]會嚴武節度劍南東、西川,往依焉。武再帥劍南,表為參謀,檢校工部員外郎。武以世舊,待甫甚善,親至〖一作詣〗其家。甫見之,或時不巾,而性褊躁傲誕,嘗醉登武床,瞪視曰:「嚴挺之乃有此兒!」武亦暴猛,外若不為忤,中銜之。一日欲殺甫及梓州刺史章彝,集吏於門。武將出,冠鉤於簾三,左右白其母,奔救得止,獨殺彝。【此說出於《雲溪友議》,不可信,辨詳詩集。】武卒,崔旰等亂,甫往來梓、夔間。〖遊梓乃寶應廣德間事,至是惟寓夔耳。〗

  大曆中,出瞿唐,下江陵,溯沅、湘以登衡山,因客耒陽。游岳祠,大水遽至,涉旬不得食,縣令具舟迎之,乃得還。令嘗饋牛炙白酒,大醉,一夕〖一作昔〗卒,年五十九。[此段之謬,與《舊史》同。]

  甫曠放不自檢,好論天下大事,高而不切。少與李白齊名,時號「李杜」。【竹按:此段大繆,絕不可從,辨詳『補記』。】嘗從白及高適過汴州,酒酣登吹台,慷慨懷古,人莫測也。數嘗寇亂,挺節無所汙,為歌詩,傷時撓弱,情不忘君,人憐其忠云。

  贊曰:唐興,詩人承陳、隋風流,浮靡相矜。至宋之問、沈佺期等,研揣聲音,浮切不差,而號「律詩」,競相襲沿。逮開元間,稍裁以雅正,然恃華者質反,好麗者壯違,人得一概,皆自名所長。至甫,渾涵汪茫,千匯萬狀,兼古今而有之,它人不足,甫乃厭餘,殘膏賸馥,沾丐後人多矣。故元稹謂:「詩人以來,未有如子美者。」甫又善陳時事,律切精深,至千言不少衰,世號「詩史」。昌黎韓愈於文章慎許可,至歌詩,獨推曰:「李、杜文章在,光焰萬丈長。」誠可信云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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▼補記

  

[一]宋刊《新唐書》,或為建構杜甫之「文士」形象,故《舊唐書》中「於成都浣花里種竹植樹,結廬枕江,縱酒嘯詠,與田夫野老相狎蕩,無拘檢」「無器度,恃恩放恣」等敘述,悉被刪去,但「褊躁」、「傲誕」等性格側寫,仍被保留,並加上「曠放不自檢,好論天下大事,高而不切」一段,未必為子美本色,然頗見宋儒讜議之風。

  

[二]《舊唐書》云「天寶末詩人,甫與李白齊名」,天寶年號共計十五載,太白年長子美十一歲,兩人相識最早也在太白放還後的天寶三載(744),未有交遊卻齊名並稱者,自古少有。故「李杜齊名」之形成,最早也在天寶三載後,此時太白四十四歲,子美三十三歲,遠非新唐書所稱「少年」。新唐書改作「少與李白齊名」,明顯有違事實。

  

[三]杜甫於至德二載(757)任左拾遺,有〈春宿左省〉、〈晚出左掖〉、〈宣政殿退朝晚出左掖〉等詩,岑參〈寄左省杜拾遺〉亦可旁證。


[四]杜甫獻賦時間,詳張忠綱〈杜甫獻三大禮賦時間考〉。


▼參考文獻

陳尚君:〈李杜齊名之形成〉(2015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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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2023/04/24再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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