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前我曾在〈那些把杜甫變成美少女和小仙女的杜詩注〉的註腳順帶提到,郭沫若先生認為李白〈秋日魯郡堯祠亭上宴別杜補闕、范侍御〉提及的「范侍御」,即是〈與李十二白同尋范十隱居〉的「范十」。郭老的腦洞有多不靠譜,我當時已有分疏。但最近我重讀此段,突然發覺,若完全照著郭老的思路推論,可以寫出很有趣的同人創作。本篇就退五百萬步講述一個,范十視角其實是郭老視角的李白/杜甫/范十交遊過程假設。
引述業師對唐詩製題體例的總結:
唐代詩人贈詩給有官職者,通常會稱對方的官職,贈詩給未有官職者,則稱家族行第。
單就李白〈尋魯城北范居士失道落蒼耳中見范置酒摘蒼耳作〉詩的製題與用詞推測,李白與范十應該是比較熟悉的,李白使用的稱呼是「范居士」,強調的是范十的隱士身分而非家族身分,詩中親切地喊范十為「范野人」,並以「把臂君為誰」、「謔浪偏相宜」敘寫兩人行止親密、言談無忌的交誼,此詩全不及其他人物,應是李白獨訪范十時所作。杜甫贈人詩的製題,向來極守規矩,在〈與李十二白同尋范十隱居〉依慣例稱「范十」,同訪很可能是出於李白的引介。很明顯,無論是李視角還是杜視角留下的記載,此時的范十,都不可能身居任何官職。
設若在某個平行宇宙中,郭老的假設成立,那只有一種可能:范十原處於「閑園養幽姿」(李視角)、「入門高興發,侍立小童清」(杜視角)的隱居狀態,卻在李杜同遊的短短一年左右的時間裡,決定出仕,並且還真的順利獲得一個官職。
這個官職很可能是殿中侍御史或侍御史,唐時兩者皆簡稱侍御,我對唐朝官制並不熟稔,找來找去最接近的就是這兩個。
唐朝之御史臺,設有殿中侍御史、侍御史、監察御史,鼎足而三。據《舊唐書·職官三》:
侍御史四員。掌糾舉百僚,推鞫獄訟。......凡事非(御史)大夫、中丞所劾,而合彈奏者,則具其事為狀,大夫、中丞押奏。
殿中侍御史六人。從七品下,掌殿廷供奉之儀式。凡冬至、元正大朝會,則具服升殿。若郊祀、巡幸,則於鹵簿中糾察非違,具服從於旌門,視文物有所虧闕,則糾之。
此官職責既為監察,郊祀、巡幸時也要到場,上班地點必然在首都。
唯有范十放棄隱居、解褐一變為「范侍御」,到李杜道別時,李白〈秋日魯郡堯祠亭上宴別杜補闕、范侍御〉才得以用「范侍御」稱呼范十。身為浪漫主義詩人的郭老,為讓這個思路顯得合理些,大筆一揮,推測此詩原題應是〈秋日魯郡堯祠亭上宴別杜甫,兼示范侍御〉,「補」與「甫」乃形近之訛;至於宴別的地點「堯祠亭」,為何和另一首提及的「魯郡東石門」不同?郭老認為,這恰是李白與杜甫一起「登臨遍池台」的證明。
所以,在此郭老創造的平行宇宙中,范十可能做過以下這些迷惑行為:
1、先將東魯的別業暫借給李白和杜甫居住。
2、到長安赴任殿中侍御史。
3、聽說杜甫將要離開東魯,特地請假趕回,參加李白替杜甫設的宴席。
四捨五入,便是這樣:為了不當電燈泡,范兄先是決定謀個差事遠離東魯;後來,可能是為了追星,也可能是為了多吃幾口糖,范兄再決定拋下工作回東魯一趟。
總之,本瞳仁女也對這個宇宙裡的范十甘拜下風了(。)